定形隔热耐火材料制品的分类
定形隔热耐火材料制品的分类
1、范围
本标准规定了定形隔热耐火材料制品的定义、分类原则及标号。
本标准适用于除耐火纤维制品之外的定形隔热耐火材料制品。
2、引用标准
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,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。在本标准出版时,所示版本均为有效。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,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。
GB/T 2998-82 定形隔热耐火材料制品体积密度和真气孔率试验方法
GB/T 3997.1-83 定形隔热耐火材料制品重烧线变化试验方法
ISO 1109-1975 定形致密耐火材料制品的分类
3、定义
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。
定形隔热耐火材料制品 shaped insulating refractory products
指按GB/T 2998 规定的方法测定真气孔率不低于45%定形耐火材料制品。
4、分类
定形隔热耐火材料制品依据下准则分类:
4.1、按照GB/T 3997.1所测定的耐火材料制品重烧线变化不大于2%的温度,将定形隔热耐火材料制品分为13类(见表1)。
表1 定形隔热耐火材料制品的分类
4.2、按照GB/T 2998测定的耐火材料制品体积密度(修约至小数点后两位),并据此作为划分L级耐火材料制品的判据(见表2)。
注:与GB/T 2998规定不同的是,为能达到一定的精度,长方体试样体积应不小于500cm3,棱长不应小于50mm。
耐火材料制品的体积密度低于表2的数值属L级耐火材料制品。
表2 L级定形隔热耐火材料制品的体积密度
5、定形隔热耐火材料制品的标号
定形隔热耐火材料制品由它所属的类别决定其标号,在其类号之后,应注明体积密度值(其间用短横线隔开)。如果该耐火材料制品的体积密度值在表2规定的范围内,那么在类号后标明“L”符号。
例如:125-0.8、140-1.2、085L-0.50、140L-0.80
1、范围
本标准规定了定形隔热耐火材料制品的定义、分类原则及标号。
本标准适用于除耐火纤维制品之外的定形隔热耐火材料制品。
2、引用标准
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,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。在本标准出版时,所示版本均为有效。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,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。
GB/T 2998-82 定形隔热耐火材料制品体积密度和真气孔率试验方法
GB/T 3997.1-83 定形隔热耐火材料制品重烧线变化试验方法
ISO 1109-1975 定形致密耐火材料制品的分类
3、定义
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。
定形隔热耐火材料制品 shaped insulating refractory products
指按GB/T 2998 规定的方法测定真气孔率不低于45%定形耐火材料制品。
4、分类
定形隔热耐火材料制品依据下准则分类:
4.1、按照GB/T 3997.1所测定的耐火材料制品重烧线变化不大于2%的温度,将定形隔热耐火材料制品分为13类(见表1)。
表1 定形隔热耐火材料制品的分类
类别 | 重烧线变化不大于2%的温度,℃ |
075 085 095 105 110 125 130 135 140 150 160 170 180 |
750 850 950 1050 1100 1250 1300 1350 1400 1500 1600 1700 1800 |
注:表中给出的温度是根据重烧线变化分类的温度界限,而不是使用温度界限。因为耐火材料制品的使用性能不仅取决于温度,还取决于使用条件。 |
4.2、按照GB/T 2998测定的耐火材料制品体积密度(修约至小数点后两位),并据此作为划分L级耐火材料制品的判据(见表2)。
注:与GB/T 2998规定不同的是,为能达到一定的精度,长方体试样体积应不小于500cm3,棱长不应小于50mm。
耐火材料制品的体积密度低于表2的数值属L级耐火材料制品。
表2 L级定形隔热耐火材料制品的体积密度
类别 | L级耐火材料制品的体积密度≤(g/cm3) |
075 085 095 105 110 125 130 135 140 150 160 170 180 |
0.40 0.55 0.65 0.65 0.70 0.75 0.80 0.85 0.90 0.95 1.15 1.35 1.60 |
5、定形隔热耐火材料制品的标号
定形隔热耐火材料制品由它所属的类别决定其标号,在其类号之后,应注明体积密度值(其间用短横线隔开)。如果该耐火材料制品的体积密度值在表2规定的范围内,那么在类号后标明“L”符号。
例如:125-0.8、140-1.2、085L-0.50、140L-0.8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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